日前从教育部网站获悉,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新修订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艺术学成为新的第13个学科门类即艺术学门类。具体下设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5个一级学科。
长期以来,艺术学隶属文学门类,与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并列为一级学科。此次艺术学获批成为独立学科门类,标志着艺术学类毕业生将获取艺术学学位,而不再是此前的文学学位。
参与评议的艺术教育专家们普遍认为艺术学从文学门类中分离,标志着艺术学已成为与自然科学学科互补共进的人文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我国艺术学科发展成绩的肯定。艺术学门类的设置对我国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自主性,同时也伴随着新的思考和挑战。